2月1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主持召开部务会,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审议《交通运输部2021年立法计划》和《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听取关于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评估等情况汇报,研究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2020年,各相关司局努力克服疫情影响,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计划的立法任务,交通运输立法项目有序推进,部分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制定修订出台一系列部门规章,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强法制保障。要抓住重点、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进度安排,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有效实施立法计划,更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紧迫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各司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补齐短板,努力在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中取得新成绩。要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及公布工作,继续推进新一轮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要继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在全国试点扩面,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改革、资格资质改革。要健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深化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统筹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一要做好监管基础工作。研究出台具体监管标准、监管细则,强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便于监管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监管。二要完善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包容审慎监管。三要强化信息化监管。完善部数据交换平台,推动系统内各管理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应用和全面共享,实现各地区、各系统执法监管联动和区域协作。四要组织做好分领域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聚焦公路管理、水路运输、道路运输、海事管理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实现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铁路、民航、邮政领域,要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五要加快构建新型监管体系,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京部领导,部总师出席会议。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有关司局,部机关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